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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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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烟台市及蓬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工作部署,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养老护理员、茶艺师三个工种的评价点已落户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具体实施将由我校组织实施。认定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如下:

 

一、认定申报条件

1.五级/初级工(满足其一)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四级/中级工(满足其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三级/高级工(满足其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需提交资料

考生在报名时应根据所申报职业等级的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1.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各1份,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的近期白底电子版照片(小于20K的jpg格式)。

以下材料根据报名条件需要提交

(1)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报考的,需提交已取得的证书复印件1份。

(2)以工作年限报考的,需提交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2)及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账号查询后自行打印)各1份。

(3)以学历报考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在线验证报告1份。

2.机构集体报名的,填报职业技能等级定报名表1份(附件3)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填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6)加盖公章,申请补贴性培训资金的机构填报(附件5)须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审核盖章。

3.院校集体报名的由报考院校统一出具招生大表复印件、在校生名册(附件4)须加盖学校(院)公章并附电子版,填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6)加盖公章。

 

三、认定方式

五级至三级认定分为知识考核+操作技能考核;二级另加综合评审。知识考核采取机考方式(90分钟);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时间按各职业国家技能标准执行);综合评审采取论文答辩的方式进行。

每项考试均为百分制,达到60分为成绩合格。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技能鉴定中心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查询:http://jndj.osta.org.cn/ )。

 

四、结果公示

考试结束后将认定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参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函〔2016〕85号,制定收费标准如下:

 

六、报名咨询及其他要求

1.严格工作与考核纪律,确保时效,及时发证。

2.报名地点: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处(烟台市蓬莱区小泰西路55号)

3.咨询电话:

婴幼儿发展引导:孙老师 19725359368

养老护理员:狄老师 13361354354

茶艺师:狄老师 13361354354

4.监督电话:

烟台市及蓬莱区人社部门:0535-3350116、6785967学校监督电话:0535-3465016

来源:继续教育处 审核:谭代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