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学前师资,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的目的
(一)全面了解、熟悉幼儿园保育、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特点,加深对保教工作及其重要性的认识。
(二)接触幼儿、了解幼儿,逐步形成尊重幼儿、关心幼儿、理解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将所学的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于幼儿园保教研究和实践,在实践中检验、巩固、提高、丰富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
(四)实践幼儿园教师全面的保教工作;初步学会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的方法,培养初步的从事幼教工作的实际能力。
(五)积极参与班级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提高自身组织能力。
二、实践教学的组织领导
(一)学校教务处制订全校的实践教学计划和有关文件,审议系部提交的具体计划,选派教师督察检查教学实践活动开展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合理安排使用实践活动经费;评估总结实践教学工作;做好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
(二)系部成立教学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各项活动工作计划,安排活动日程、指导、检查实践工作;选派带队指导教师,落实教学实践的学校,编排实践活动小组;负责审核学生教学实践活动成绩,组织教学实践活动经验交流,做好各项实践活动的总结鉴定工作。
三、教学实践的内容与要求
本文件所提及的教学实践具体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微格教学、实验室教学、校内试讲、班级管理工作实习、教育调查。
(一)教育实习
1.准备与安排
(1)教育实习采取集中定点的方式。五年一贯制安排在第10学期,为期18周。三年专科安排在第6学期,为期8周。
(2)教务处负责与有关进行联系,落实实习学校。
(3)如果学生提前修完本专业规定学分,需要提前进行教育实习,须本人提前一学期向系领导提出申请,然后由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上报到教务处。
2.内容与要求
(1)教育实习的内容:
①了解幼儿园和实习班级环境设施,领悟其教育内涵。
②实习幼儿园的日常活动,领会幼儿教师工作要求和责任心。
③观察幼儿集体保健和护理工作,积极协助保育员做好班级保育工作。
④观察和了解幼儿园游戏活动,以及各类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⑤观察幼儿日常表现,理解幼儿身心发展特点。
⑥协助带教老师组织和指导一日活动,并尝试独立开展学习活动和游戏活动。
⑦初步掌握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和技巧。
⑧学习创设适宜的教育环境。
(2)教育实习的要求:
①实习生必须认真钻研《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幼儿园教育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准备一节游戏课或者生活活动课,写出详细的教案。上课前应将教案送交指导教师审阅、修改、签字。实习生必须按批准的教案上课,如有较大变动,应事先取得指导教师的同意。上课之前应进行反复预讲,预讲不合格者不准上课。
②实习生应根据所学过的学前教育教学理论组织课堂教学,注意调动幼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讲究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注意多种教学方法交叉运用,营造最佳的教学环境。
③实习生讲完一节课后要进行小组评议。评议会要在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主持下进行,同一小组的实习生应相互听课,积极查找教学中的优点、缺点,做好记录,参加评议,并在评议中积极发言,相互对照,取长补短,不断总结教学经验,并形成书面文字。要求实习期间,实习生讲授的小组评议课不得少于8节。
④每个实习生在整个实习期间讲课要用普通话;板书应整洁、清楚、规范,无错别字;课程设计合理,多媒体课件要内容丰富、结构合理并力求清晰美观。
(二)教育见习
教育见习每学年2个周,见习期间采用教师驻园指导学生见习并开展教学研修活动。
教育见习的内容与要求包括:
1.见习生了解学前教育的性质、特点,了解见习园所的教育工作、规章制度、纪律及办学特色。
2.见习生听见习指导教师的课、教育活动,听课时记录讲课要点,课后写听课体会。
3.见习生了解并协助教师做好各项保教工作。
4.见习生要当好指导教师的助手,组织幼儿教育活动,在实践中学习班级管理工作的经验。
5.见习生通过观察,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及因材施教的规律。
6.见习生听见习园所的优秀教师和幼儿园主班教师谈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认识、经验和体会。
7.见习生要自觉遵守见习园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因事因病请假的须经见习园所负责人、带队教师以及所在系负责人批准。
8.见习生要积极认真地投入见习工作,每天做好见习记录,结合见习感受写反思日志。
9.见习结束后提交一份见习报告(见习地点,见习园所的特色,见习内容,收获和感悟等)。
10.见习成绩根据学生见习的表现和提交资料的质量由相关教师进行综合评定。
(三)微格教学实验
1.组织实施
系部必须在校内备课试讲前进行微格教学实验。进行实验时,应提前两周制订微格教学实验计划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实验管理中心确定具体的实验安排。
2.内容与要求
(1)由系教学法教师负责,划分微格教学演示小组,分组进行微格教学实验。组织参加微格教学实验的学生备课,指导学生撰写微格教学教案,组织上机前的试讲,组织学生观看微格教学示范光盘或录像带,指导学生体会各项教学技能的实际操作。
(2)学生撰写教案不少于2个,幼儿游戏、幼儿生活活动指导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5分钟。
(3)由教学法教师负责,填写评价量表,组织对学生的微格教学实验情况进行评教,综合打分。
(四)实验室教学
1.将根据安排设立配备:学前教育实验室、感统实验室、游戏与区间活动实验室、蒙台梭利教学法实验室、奥尔夫音乐教育实验室、心理实验室、心理辅导实验室及微格教学实验室。
2.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校内实验室,力争开出大纲规定的全部实训。
3.教务处认真做好每学期的试验检查。
(五)校内备课试讲
1.系里配备认真负责的指导教师,师生比不低于1∶10。
2.备课须做到目标确定要准,教学方法要活要巧,教学内容要精,教学手段要先进。
3.教案的编写。教案编写要符合规定格式;指导教师对试讲学生的教案要审查,凡不符合标准的不准试讲;试讲学生要按照教师的指导意见修改,符合标准的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进入试讲阶段。
4.试讲是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而进行的正式授课之前的模拟预讲。为保证教学实习的质量,各系要把参加实习的学生分成若干个备课试讲小组,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进行组内试讲,试讲后进行评议。评议时可采取教师评议,学生互评的模式,实事求是,共同查找不足,多找原因,多提改进意见。
5.指导教师要严把质量关,备课试讲不合格的学生不准进入教学工作实习阶段。
(六)班级管理工作实习
1.了解、研究幼儿。每个实习生在教育实习期间应着重了解幼儿一日生活安排,熟悉幼儿进餐与饮水、午睡、盥洗与如厕、收拾与整理、游戏活动与户外活动、教育活动、入园与离园、家园合作、幼儿园环境创设、班级室内环境创设、主题教育环境创设、常规区域活动的类型与规划要求等,提出教育建议,并写出书面报告,实习结束时交带队教师审批。
2.组织各种各样的游戏活动和集体活动,培养和发展幼儿能力。
(七)教育调查
1.教育调查的内容:了解实习幼儿园的历史、现状及贯彻党的教育政策的情况,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教育教学经验及教育改革的情况;研究教育对象的心理与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与智能水平及德智体发展状况。
2.教育调查报告的要求
(1)内容要求:在充分分析研究和整理资料的基础上,就一个专题写出切合实际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要真实,要有观点、有典型材料、有分析,文字要简明扼要。调查报告完成后,要征求被调查单位或个人意见,加以修改。
(2)撰写要求:一般按篇名、作者姓名、系部专业班级学号、中文摘要(200字左右)、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的顺序写作。文句力求流畅、精炼,不少于1500字。规范格式应参照学校对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
四、教学实践中教师的职责
(一)指导教师
教学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由接受实践活动的幼儿园选聘,经幼儿园考核后聘任。
1.指导教师条件:热爱教育工作,教学、班主任工作能力强,在教学改革、教育实践中勇于创新,具有开拓精神,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小学或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经验。
2.指导教师职责:
(1)向学生介绍教学计划、班级管理工作计划,帮助学生熟悉班级孩子和所要实习的教育活动;
(2)指导学生备课、编写教案、预讲,制订实习班级管理工作计划;
(3)听学生的课,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主持学生的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的评议会;
(4)初步评定学生的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成绩,提出对学生鉴定的初步意见。
(二)带队教师
带队教师由组织教学实践活动的系部选派。其中见习、实习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辅导员)必须承担带队教师的职责。
1.带队教师条件:热爱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实习学校情况,业务熟练,能独立承担带队教师工作。
2.带队教师职责:
(1)带队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实践活动的动员准备工作。
(2)协助实习幼儿园领导、教师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3)定期抽查学生教学、守纪、出勤等各项工作;
(4)参与评议学生的教学工作和带班教师工作会,评定学生的教学与带班教师工作成绩。
(5)教学实践活动结束后,带队教师应就实践点校的情况提交相关报告,内容包括评估实践点校的作用、实践点校的维护、开发,如何进一步挖掘发挥其功效的建议意见等。
(三)巡视员
教务处授权系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教学实践活动的巡视组,负责对全系教学实践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和指导,其具体职责是:
1.检查各系部学生微格教学及备课试讲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指导;
2.检查实习期间带队教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及实习学生实习情况。
五、教学实践中学生的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学习并执行我校教学实践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幼儿园教育的有关规定。
(二)刻苦钻研幼儿教育相关规定,深入了解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克服困难,始终如一。活动结束返校后,每人要向系里上交活动资料,由系汇总保存。
(三)虚心接受实习园所指导教师的指导,对实习园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向带队指导教师反映。
(四)不准私自带领幼儿外出游玩及参加其他活动,需要进行时必须由实习园所教师领队,要特别注意幼儿的人身安全,也要注意本人人身安全。
(五)在实习、见习期间实行坐班制,严格遵守实习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三天以内向实习幼儿园领导、带队教师请假,五天以内向实习园所、带队教师和系主任请假,一周以上报学校教务处批准,由学校相关领导批准,请假必须填写实习请假单。对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要批评教育,在实习、见习成绩评定上分别依据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的降等处理,对于没有参加实习、见习并且没有请假的学生,不记学分。
六、实习、见习园所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教育实习、见习工作计划,制定本园所指导实习、见习的工作计划,动员教职工积极热情支持教育实习、见习工作,研究、解决实习、见习中的有关问题。
(二)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实习生的教学工作实习和班级管理工作实习的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经验),确定实习班级。根据实习生进校的具体时间确定每位实习生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工作实习的具体任务。
(三)安排实习、见习生的食宿,解决备课、预讲等教学工作场所,为学生创造必要的实习、见习条件。
(四)督促指导教师完成指导任务,评定实习、见习生的成绩,并作出鉴定。
(五)要求实习、见习生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对违反纪律,经教育无效者,应通知带队指导教师。
(六)关心实习、见习生的安全,不允许他们私自外出,更不允许他们独自带幼儿外出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七)在总结、评定学生教育实习、见习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教学、班主任(辅导员)和教育调查(论文)等三方面的实际情况,填写有关表格。
七、教学实践的成绩考核
教学实践其他活动的评价考核标准学籍管理规定已有表述。这里主要论及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的成绩考核:鉴于教育见习时间短,次数频,见习成绩根据学生提交的见习资料和见习期间的表现予以评定。教育实习因时间长、跨度大、内容复杂,成绩考核应遵循以下几点:
(一)教育实习结束后应及时为学生评定成绩。成绩评定程序为:由实习园所指导老师、领导以及带队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写出评语及评分建议,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实习园所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评分建议以及实习生教育实习各个环节总体表现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实习生的最终实习成绩。
(二)成绩评定要客观、科学、合理、公正,原则上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优秀”名额以不超过实习生总数的15%为宜。凡参加本次实习时间不足三分之二者,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一律按不及格处理。教育实习评分采用五级分制评定: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三)实习园所指导教师、领导及我校实习指导教师在进行实习成绩评定时应严格按照教育实习成绩评分标准,根据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及完成实习任务的质量进行全面考核。
(四)实习成绩为优的条件是:实习幼儿园及我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评分建议为优;评分建议为优的实习生向系实习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实习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15-20分钟的教学授课,实习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议,公开课成绩为优者实习成绩方能为优。优秀的比例不高于实习生总数的15%。
(五)未参加教育实习、未经学校教务处同意擅自改变实习园所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补(重)实习,补(重)实习仍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实习学分。修业期间确实无法安排补(重)实习者,参加工作后,经过一学期教学实践,由所在园所证明已达到教育实习要求,经复审合格后,方能取得实习学分。未取得教育实习学分的学生不得毕业。
八、教学实践的总结与鉴定
所有举行的教学实践活动都要及时予以总结鉴定。特别是教育见习和实习。每学期进行完教育见习后系部都要及时召开见习学生会议,汇总见习的各项情况,开展经验交流工作。巩固扩大学生收获的同时为下一学期的教育见习做好准备。针对教育实习则要做到:
(一)在实习结束前一周,实习生必须认真总结实习的主要收获、优缺点,针对自己的不足之处,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并将个人的实习小结填入《教育实习手册》内。
(二)实习园所指导老师、领导对实习生《教育实习手册》内各项内容应在实习生离开实习园所前填写,并将《教育实习手册》封装交实习生带回交送系部。
(三)系实习领导小组在实习结束后要尽快完成实习总结并处理好善后工作(包括信息反馈、经验总结和改进措施等)。系里应在实习结束两周内将实习总结、优秀实习生汇总表、优秀实习生登记表的电子表及纸质材料学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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