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体学生应自觉做好安全防卫工作,预防发生事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保卫处报案。
二、提高警惕,注意防盗。遇有陌生人进入学生宿舍要立即查询,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处。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人员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锁好抽屉。发生被盗,必须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因个人不慎造成财务丢失,自行负责。
三、注意防火。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液化石油气具、点蜡烛、烧废纸及杂物等。严禁使用洗衣机、电饭煲、电茶壶、电熨斗、电热棒、大功率电吹风、应急灯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追究一切责任。
四、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台灯、风扇等电器,不得私自改装电路,违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事故的,追究一切责任。
五、学生离开宿舍时应切断一切电器的电源,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没收充电器并给予纪律处分。
六、学生应节约用水,及时关闭水龙头,严禁用长流水洗衣服。严禁私自使用消防用水,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七、不得在人行通道、走廊存放物品以免阻碍道路通畅。
八、宿舍管理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空岗、缺勤。值班人员要及时打扫公共卫生,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九、宿舍管理员每天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做好学生出入登记记录,认真查看假条。
十、严禁学生带异性、外人进入宿舍或留在宿舍,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十一、搞好“三防”(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经常巡查宿舍内安全,偶发、突发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须妥善处置,并及时联系班主任并向保卫处、学生处报告。
十二、宿舍管理员负责对本宿舍区域内消防安全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出现突发事件、刑事或治安事件、灾害事故,及时处置、及时报警,注意保护现场,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十三、宿舍内发觉有传染病的迹象及时向学生处报告。
学生处(武装部)
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