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刘李宁,男,中共党员,曾荣获学习强国“学习之星”、“烟台市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多项荣誉。
刘李宁同志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和技术的更新变化,探索信息化赋能教育教学改革的路径和方法,执著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切实用良好的品德和扎实的学识去引导、帮助学生成长成才,赢得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02

焦云沛,男,生于1972年8月。该同志1990年11月参加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几次调整工作岗位,该同志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行行业绩突出。始终做到了对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得到了领导与同事们的高度评价。
2020年9月在学校筹建工作中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21年12月被评为校级“优秀党员”。2022年9月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被评为“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工作成绩显著,2022年获得记功奖励。
教育感言:“师者如舟,千里不殆;师者如光,微以致远。”
03

栾明杰作为学校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一员,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勤恳,甘于奉献,勇于担当。
在2020年度工作中,烟台市教育局给予嘉奖奖励;2021年被评为“烟台市青少年毒品预防先进个人”;2022年被评为校“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2024年获第八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择一事终一生,不因繁华易匠心。她始终以深厚的教育情怀和仁爱的师者担当,诠释着“师者如光,微以致远”的教育理念。
04

朱元春,男,人事处工作人员。自2003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秉承“真情打动学生,诚心感化学生,心灵聆听学生,汗水浇灌学生”的理念,认真工作,辛勤付出,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2015年12月,所带班级被评为优良学风班。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班主任”。2016年至2023年,连续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11月,被评为烟台市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12月,获记功奖励。
05

辛德勇,基建处工作人员,以其优异的专业能力、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前瞻性的工作理念,能够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的需要展开工作。持有“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国家级注册证书,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工作中,学校的利益放在首位。面对困难和挑战,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他追求工匠精神,一直精益求精,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艺和水平。
宣传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